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安质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落实12月6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12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市委常委会第159次会议关于岁末年初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和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强化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春节和“两会”期间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我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到首要位置
今年以来,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频发,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安全生产形势面临近年以来最为严峻的考验。临近岁末,气候寒冷干燥、大风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较多,施工环境相对恶劣;加上节日前后,施工人员流动频繁,工程赶抢工期等多种不利因素叠加,极易引发各类险情与事故。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要切实树立“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两个至上”,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深刻认识到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提升对于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算好政治账、人民幸福账和社会成本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防控措施、拧紧责任链条,坚决打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攻坚战。
二、突出重点,狠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控
(一)深化推进节前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城市建设专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关于深刻吸取“12·8”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等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等一系列有关要求,立即开展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检查。各地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单位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地下暗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部位、环节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自查自纠,全面开展抽查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五到位”。严格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科学安排工期,提前部署节前停工停产工作,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超越自身能力作业行为。
(二)认真落实冬季施工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各地要督促施工企业根据冬季施工气候特点,进一步完善施工方案,突出对暴风、暴雪和强降水等灾害性气候的防范,落实有效的防寒、防冻、防滑措施。企业要通过安全教育、现场危险源告知、安全技术交底等形式,及时把冬季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安全技术要求传达到每一名施工人员,确保施工安全。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合理安排工期,遇到突发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如宿舍等临时设施无法保证结构安全,应及时撤离相关人员。
(三)全面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狠下决心,牢固守住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红线。结合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行动,一是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工地内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持续进行普查,重点排查起重机械设备实体状况专项方案编制执行情况备案和检验检测情况,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及相关人员资质情况等。二是加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环节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带班、旁站、交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及顶升加节作业,严禁标准节、附着等构件混用。三是加强人员管理,做好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严禁挂证或无证上岗、违章指挥、违规作业,严禁超载、超员运行。四是加强老旧塔机安全管理,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建筑起重机械,一律停止使用,隐患整改完毕报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继续使用,对超年限使用的塔吊一律淘汰。五是强化建筑起重机械信息化管理,塔式起重机按规定要求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实现起重量、力矩、幅度、高度、回转、风速的监控报警、超限断电控制和安全位置预设等功能。
(四)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先防护后施工,不防护不施工”的原则,高度注意冬季施工,雨雪冰冻天气造成场地、作业层等部位结冰易滑的风险,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重点加强脚手架操作层、电梯井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佩戴使用“三宝”等安全防护器具,严格落实临边、洞口、通道口等“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全面加强对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强化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推进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护设施、作业行为和现场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五)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是各类火灾的多发期,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检查,进一步落实建设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登记保管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制度、动火审批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等消防安全制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六)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常态化管理。各地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巩固前阶段文明城市高分创建成效,常态化规范工地围挡、封闭管理、内部环境和道路、材料堆放、施工噪声及渣土处置,重点加强出场车辆冲洗、施工机械停放、建筑材料堆放等规范管理,严禁出场车辆车身不洁、带泥出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按规定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加强围挡喷淋、裸土覆盖、洒水抑尘、安全网布设、冲洗地面等防尘降尘措施,配合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控,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和大气污染。
(七)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建工程节后复工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重点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盾构作业、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等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条件进行复查,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带“隐患”开工。对发现的隐患一时无法整改完毕的,应推迟复工。对新进工地的工人和转岗人员,加强岗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一律不得上岗,并通过民工学校等方式,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同时各地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做好所辖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巡查工作。
三、强化值守,及时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岁末年初、春节、“两会”期间,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同时,要督促企业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救援队伍、工具和物资,及时发现和处置现场隐患。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