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建发〔2021〕89号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市场总站,各有关单位:
当前,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已进入“集中攻坚”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践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决策部署,高标准常态化做好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强化企业主动履行文明施工主体责任,督促工程参建各方有效落实文明施工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近日,我局以“四不两直”方式对部分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情况开展突击检查,重点对在建项目的围挡公益广告设置、出入口车辆冲洗等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现将此次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突击检查情况暨“红黑榜”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纳入本次“红榜”的项目及其相关责任主体在全市范围内予以表扬并信用加分。纳入本次“黑榜”的项目及其相关责任主体在全市范围内予以批评并信用扣分,根据《宁波市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甬建发〔2019〕96号),对建设单位按照3-4-6条款予以扣除15分的信用惩戒;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甬建发〔2020〕41号),对施工、监理企业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系统中予以总分扣除5分的信用惩戒。
各地住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使命担当,不断夯实完善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执法刚性,对文明施工问题严重的项目,必须责令停工整改;对责令停工整改后仍整治不力的各方责任主体,要实施行政处罚并重点监管;对整改完成的项目,要做好整改复查“回头看”,全力巩固文明施工治理成果。
附件:1、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突击检查情况暨“红榜”项目名单
2、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突击检查情况暨“黑榜”项目名单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