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行为,推进监督工作标准化,厘清监督权力与责任,实现权责统一,我厅制定了《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试行).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