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浙建管发〔2022〕99号 发布时间: 2022-10-12
各市建委(建设局):
根据省委平安办、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建〔2022〕10号),我厅对《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指南(试行)》(浙建质安发〔2021〕42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12日